1.国内成品油调价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2.油价是根据什么情况才作调整?

3.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是什么?

成品油价调整窗口时间表_成品油价格调整来源

国内石油产品价格调整窗口将再次打开。在本周期的前九个国内工作日,原油变化率为1.42%。

石油产品价格每吨将上涨65元,虽然范围不大,但如果再次增加,由于不断调整,车主仍会面临一些压力。在新闻方面,由于美国公布了出乎意料的强劲零售销售,市场对美联储紧缩政策的预期增加,美元整体上涨,国际油价下跌。美元走强显然会影响以美元计价的石油价格。对于持有非美国货币的投资者来说,投资成本肯定会变得昂贵,削弱石油期货的吸引力。

油价的突然调整是因为国际原油价格正在变化。我们必须知道,石油产品的价格与国际原油的价格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当国际原油价格下跌或上涨时,石油产品的价格也会下跌或上涨。当然,由于石油产品是从原油中提炼出来的,这两者在价格上是密切相关的。这次的价格调整是为了降低油价,但不能超过8元/公斤的价格,所以并没有达到每个人的预期。

重要的是要知道,国内石油价格经历了涨跌,但仍然无法改变车主对汽车的使用。重要的是要知道,产品油价的上涨或下跌对车主使用汽车的成本有很大影响。新一轮油价调整即将到来,但油价上涨而非下跌,因此油价上涨将大大增加车主的汽车使用成本。油价突然调整与国际原油变化有关。美国非法驻叙利亚军队正在窃取美国石油,叙利亚80%的石油产量每天都被美国军方偷走。

在这种情况下,国际原油价格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化,因此国内石油价格已经调整。然而,这一调整并没有达到车主的预期效果,毕竟,这次国内成品油价格上涨相对强劲,因此这将导致许多车主增加使用成本。

国内成品油调价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国务院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

我国原油定价机制:目前国内现货市场多数采用的是做市商的交易模式,也叫分散式柜台交易现货原油是做市商的交易模式,在大宗商品交易上,做市商制度表现出更强劲的竞争力和适应力。

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地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扩展资料

具有代表性的大庆石油属低硫石蜡基石油,已开采酌石油以低硫石蜡基居多。这种石油,硫含量低,含蜡量高,凝点高,能生产出优质的煤油、柴油、溶剂油、润滑油及商品石蜡,直馏汽油的感铅性好。

有的石油硫含量高,胶质含量高,属含硫石蜡基。其直馏汽油馏分产率高,感铅性也好。柴油馏分的十六烷值高,闪点高,硫含量高,酸度大,经精制后可生产轻柴油与专用柴油。润滑油馏分中,有一部分组分的粘度指数在90以上,是生产内燃机油的良好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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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是根据什么情况才作调整?

成品油调价机制影响因素

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是由成品油调价机制决定的,那成品油调价机制影响因素有哪些?

本次是2020年国内成品油第6次调整,本次调价过后,2020年成品油调价将呈现?零涨三跌三搁浅?格局。

目前,国际原油价格跌至18年以来的最低点,美国WTI和布伦特期货价格已经双双逼近20美元/桶。截止3月30日,WTI原油期货收跌1.42美元,报20.09美元/桶;布伦特原油期货收跌2.17美元,报22.76美元/桶,原油综合变化率-33.52%,预计对应下调幅度1210元/吨,约合0.9元/升。

过去的十五年来,我国成品油调价体制已经进行了五次较大的调整。除了第一阶段以外,整体油价受政策调控较多,并且没有一个固定的调整体制,这使得相关企业对成品油价格的预测失灵,在增减库存时存在较多的风险。另外这种合理性也导致投机机会的下降。

刚刚进行的这次调整,则是相比前次标准向市场化更推进了一步。其中调价标准出现了下降,使得日均波动阈值由0.17-0.18元下调至0.08元左右,而调价周期亦进行了缩减,也是使国内成品油对国际原油价格波动滞后的现象得到了一些改善。

虽然波动节奏与国际原油相比有所改善,但是从波动幅度上来说比前几个阶段有所收窄,这亦说明了政策对成品油价格的控制仅停留在挂钩的层面。

至于幅度收窄的原因,从国内外成品油价格便可比较出国内的成品油价格存在明显的溢价,而这种溢价则主要是由08年下半年所拉大的。当时原油逢金融危机大幅下跌,而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跌的幅度远远小于国际油价,在这种情况下油炼企业的毛利率波动中枢由-5%左右上升至5%左右。而虽然这种差价在第四阶段有所收敛,但溢价仍然非常明显。而相对毛利率来说,面对同样的原油成本,新加坡和荷兰基本达到5%-10%,而美国的中枢亦是在15%左右,这一点说明我国的炼油技术仍然非常落后,亦是成品油价格脱钩的推手之一。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是什么?

中国国内油价的参考对象。国内油价主要还是以伦敦、迪拜、辛塔三地原油价格为依据。测算显示,如果上述三地22个工作日的原油移动平均价格达到正负向破4%的升或降价必要条件,则国内就应该调整油价。事实上,权威人士早就对新成品油定价机制规定的调价条件做过解释。中国石油总裁周吉平曾向本报记者表示,“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只是调价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要条件,国家会考虑综合情况适时适当地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所以中国石油大佬很牛叉,升的时候很积极,降的时候很消极!

成品油定价机制,即成品油定价的过程方式、法则方案。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国务院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而最高零售价格,是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差价来确定的。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2008年底进行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目的在于理顺成品油和原油的价格关系,形成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根据新的价格形成办法,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应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以使成品油价格能够更真实、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与公平竞争。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